关于“五一”、端午期间严明纪律要求的通知

发布者:袁文竹发布时间:2020-04-30浏览次数:3303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各学院、各部门、各单位:

五一”、端午将至,为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 规定精神,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中坚决纠治“四风”,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现就严明节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规矩

全校各级党组织及广大党员要进一步强化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不折不扣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切实做到令行禁止,坚决杜绝节日腐败,严格做到“七个严禁”: 严禁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指示批示精神、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维护群众利益工作中不担当、不作为、不负责;严禁工作学习要求过度“留痕”,多头重复向基层派任务、要表格,基层减负明减实不减;严禁以拉动消费或落实干部激励政策 措施为名违规“搭车”滥发津补贴和福利;严禁利用名贵特 产特殊资源谋取私利、收受快递礼品、电子红包;严禁私车 公养、公车私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严禁其他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党员干部廉洁自律要求的行为。

二、督促落实责任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省委、市委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相关规定,深入开展节日节前教育,认真组织学习今年通报的各类典型案例,把纪律要求传达到每名党员干部,持续传导压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节日环境。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发挥“头雁效应”,带头执行作风纪律各项规定。要加强教育引导,对发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早打招呼、早提醒,引导党员干部明高线、知底线、不踩红线。

三、强化监督检查

全校各级党组织要按省市纪委要求,在“五一”、端午期间围绕“七个严禁”加大自查自纠力度,狠抓整改落实。

校纪委将继续加强监督检查,畅通信访举报,严肃审查调查,对节假日期间不收敛、不收手,顶风作案的,一律从严从重从快查处,对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对节日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问题多发频发,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发现问题不及时报告和处置的单位,严肃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中共江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