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12日,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透露,在反腐败高压态势的强大震慑和“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的感召下,2018年全省共有106名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自动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投案,而往年全省向纪检监察机关自动投案人数平均仅为个位数。
去年,我省反腐败斗争力度不减、节奏不变,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立案28125件,处分27192人,同比分别增长8.9%、20.5%。疾风厉势下,不少地方的投案者出现“扎堆”现象。去年9月,省纪委监委查办了黄冈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汪治怀严重违纪违法、为涉毒涉赌涉黄等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案后,该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支队支队长潘天山到黄冈市纪委监委自动投案,如实交代了与涉黑人员参与黄沙开采、利用职务影响违规获利等问题。随后短短20天内,该市公安系统又有7人自动投案。
反腐败高压态势下,自动投案人员的职级也越来越高。去年7月,襄阳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王代全自动向省纪委监委投案,交代自己受贿等问题。这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我省第一例省管干部自动投案案件。
强有力的廉政教育也推动了违纪违法人员自动投案。去年5月以来,我省深入开展党纪党规和国家监察法规宣传教育“十进十建”活动,产生强烈反响。“正是听了应城市纪委监委开展送监察法下乡时对自动投案从轻从宽处理的政策宣讲,我鼓足勇气走进了纪委监委。”应城市城中街道办事处长湖社区党支部原副书记兼报账员柯新芳受教育后,主动交代了自己贪污公款的问题。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政策得到兑现。据统计,自动投案的106人中,截至目前已有30人受到从轻处理。
“‘自首效应’的形成,是持续多年正风反腐后,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态势并不断巩固发展的具体体现。”武汉大学廉政研究中心副主任李斌雄表示。(信息来源:湖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