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湖北省在全面落实中央、中央纪委监察部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反腐倡廉教育方针、政策和措施任务的基础上,以构建反腐倡廉教育体系统揽教育工作,对教育主体、内容、形式、对象、评价等各种要素进行科学配置、优化组合,着力完善教育机制、丰富教育内容、创新教育形式、健全教育制度,初步构建了具有湖北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侯长安:构建湖北特色的反腐倡廉教育体系
构建高位推动、总揽全局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凝聚反腐倡廉教育合力
湖北省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融入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纳入党员干部教育总体规划,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干部群众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一是高位推动。省委常委会定期研究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省委书记、省长及省四大班子领导高度重视,明确要求,带头参加教育活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二是组织协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切实履行组织协调职能,建立反腐倡廉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联席会议制度,抓好工作规划,加强工作指导,提供切实保障,强化监督检查,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三是整体联动。组织、宣传、文化、广电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宣教、预防、党风、检查等部门统一部署,统筹推进。各地各单位积极开展各具特色的教育活动,形成“百花齐放春满园”的工作局面。
区分主体突出、特点鲜明的对象层次,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
湖北省坚持加强分类指导,针对干部岗位特点,有的放矢,对症下药,打造反腐倡廉“教育链”,将反腐倡廉教育贯穿干部成长全过程。一是抓“关键的少数”。领导干部是“关键的少数”,湖北省坚持以领导干部为重点,每年举办全省党政主职领导干部廉政教育培训班,省委书记作廉政报告。建立新任干部廉政谈话“套餐”制度,将廉政法规知识学习测试、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签订廉政承诺书、交流发言等多种活动有机结合起来,分级分批对新任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二是抓关键岗位。针对重点领域和关键岗位的中层干部,举办关键岗位中层干部廉政教育专题培训班。按照梳理岗位职责、查找岗位风险、设计岗位教案、开展教育活动等四个环节和流程,开展全方位、多层次的岗位廉政教育活动。三是抓关键环节。严把初任公务员“入口关”,将反腐倡廉教育内容纳入公务员录用考试和初任培训中,重点加强廉政法规学习培训,组织开展理想信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警示教育。把新录用公务员参加反腐倡廉教育培训情况作为其定级任职的重要依据。四是抓关键阵地。家庭是反腐倡廉的重要阵地。深入开展领导干部配偶廉政教育,举办家庭助廉座谈会,通过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发布廉洁倡议书等方式,帮助其树立正确的幸福观、财富观、亲情观,当好廉洁“守门员”。
打造系统配套、有形直观的基地网络,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内容
湖北省在广泛开展理想信念、党纪条规、党的优良传统和廉洁从政教育的基础上,坚持把反腐倡廉教育和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布局有机结合,建立门类齐全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网络。一是利用湖北丰厚的历史、文化、教育资源,建成红安传统教育、中共“五大”会址历史教育、洪山监狱警示教育、随州廉政文化教育、华中科技大学干部培训和理论研究等六大省级教育基地。二是建成全省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网络。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与省司法厅监狱管理局联合命名了16个省级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各市(州)自建警示教育基地39个,形成以洪山监狱为“龙头”、省级基地为主体、各地自建基地为基础的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网络。三是建成文化教育基地网络。结合城市改造、文明城市创建等活动,挖掘楚文化、道教文化、三国文化、孝文化等各类历史文化名胜、旅游景点中蕴含的廉政资源,建设一批廉政文化街道、廉政文化广场等精品景观,为党员群众提供丰富多样、直观生动的反腐倡廉教育内容。
创建主题集中、各具特色的载体平台,培育反腐倡廉教育品牌
湖北省坚持把载体平台建设作为丰富反腐倡廉教育形式的重要抓手,着力打造三类载体平台,推动反腐倡廉教育活动品牌化。一是打造综合平台。连续14年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教月”活动,每年明确一个主题,确定4至5项主要活动内容,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动员部署,全省集中开展丰富多彩的集中教育、文艺汇演、勤廉典型宣传、法规知识测试等活动,形成强大声势和品牌效应。开展集中警示教育活动,依托警示教育基地,通过举办展览和组织参观监区、听取服刑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对党员干部进行警示教育。二是打造宣传平台。着力打造“一刊一网一专栏”主流媒体平台,即《楚天风纪》杂志、“楚天廉政网”门户网站和湖北电视台公共频道《荆楚廉政》电视专栏。按照“一市多栏、一县一品”要求,统筹建立基层反腐倡廉新闻宣传平台。三是打造文化平台。重点抓好廉政文化“六进”活动、廉政文化示范点创建活动和廉政文化精品创作与展播活动三个载体,先后命名各级廉政文化示范点390个,电影《忠诚与背叛》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
健全科学合理、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规范反腐倡廉教育工作
湖北省坚持把加强制度建设作为构建教育体系的重点内容,着力健全教育组织、协调、工作、保障等制度,提高反腐倡廉教育规范化水平。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先后出台《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实施意见》、《加强廉政文化建设的意见》等文件,强化引领作用。二是加强工作制度建设。建立领导干部廉政谈话、述职述廉、廉政承诺、诫勉谈话、舆论监督、网络信息员管理等制度规范,使教育活动有规可依、有章可循。三是加强保障制度建设。先后出台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联席会议、工作例会以及廉政文化建设协调会议等制度,增强教育协作配合。出台反腐倡廉教育责任分解、责任制检查、考核激励、经费投入等制度,为广泛深入开展教育活动提供有效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