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21浏览次数:4515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附属医院纪委:

根据市纪委办公厅《关于转发〈全省第十一个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方案〉的通知》(武纪办发 [2010] 10号)精神,结合我校实际,今年5月下旬到6月底在全校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为保证活动顺利开展、取得实效,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

学习《《廉政准则》(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争做勤廉表率。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和第十七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以学习宣传贯彻《廉政准则》为主题,开展形式多样、扎实有效的教育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带头学习制度、严格执行制度、自觉维护制度,牢固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正确行使权利、履行职责,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为推进学校新一轮改革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三、活动内容

宣传教育月期间,主要组织开展七个方面的活动:

(一)组织《廉政准则》学习。要利用组织生活时间,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廉政准则》,观看《廉政准则》辅导讲座专题片,结合实际,组织专题党课和学习讨论。通过学习讨论,使广大党员干部理解和熟悉《廉政准则》的基本内容,提高对《廉政准则》在加强党的建设中重大意义的认识。

(二)开展《廉政准则》测试。以《廉政准则》为主要内容,在全校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中,集中开展一次知识测试活动。进一步增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推进学习贯彻工作深入开展。

(三)开展示范教育。校纪委、党委组织部、宣传部、校工会共同组织放映二场以勤政廉政为主题的电影(《女检察官》)。各基层党委(总支)要认真总结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做法,宣传身边的廉政行为,在本单位组织推荐12名模范遵守廉洁自律规定、秉公用权、清正廉洁的党员干部典型,将勤廉先进典型及事迹材料上报校纪委。

(四)开展警示教育。组织观看12部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

(五)组织对照检查。党委(党总支)领导班子,要以贯彻实施《廉政准则》为主题,召开一次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成员对照《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逐条进行分析查找,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干部自查自纠情况要在一定范围内采取适当方式予以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对于民主生活会上反映出来的问题,要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查找问题及整改情况报送校纪委、党委组织部。

(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要以学习《廉政准则》为契机,在领导干部中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活动,促进腐败风险防控体系建设。一是要排查在思想上存在那些薄弱环节,易于导致廉政风险;二是要排查所在岗位最易于发生不廉洁行为的“风险点”;三是要排查分管部门、分管工作中易于发生不廉洁行为的关键环节;四是要排查本人所在岗位和分管部门需要建立哪些预防制度,哪些环节需要进行流程再造等。通过廉政风险排查工作,促进内控机制的健全。

(七)撰写“读书思廉”体会。按照上级要求,把《廉政准则》的学习纳入在全体党员干部中开展的“读书思廉”活动之中。结合参观反腐倡廉教育基地,观看《算账明理,警钟常鸣》等警示教育活动,处以上干部撰写一篇以“读书思廉”为主题的心得体会,71日前交校纪委。

四、工作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在校党委领导下进行,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组织实施,校纪委为办事机构,各基层党委(党总支)负责抓好落实工作。

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人要提高对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月”活动的思想认识,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在完成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同时,加强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的领导,认真落实好各项宣传教育任务。

根据学校的统一部署,各单位要结合自身实际,围绕主题、制定方案、认真组织,努力创新宣传教育活动的形式,增强活动的吸引力,扩大活动的参与面,确保活动实效。

在宣传教育月活动期间,各单位要积极做好活动的宣传报道和信息反馈工作,利用校报、广播、网络等阵地,加强对开展活动情况的宣传报道。宣传教育月活动结束后,要做好工作总结和情况统计,71日前报全校党风廉政建设建设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校纪委)。

 

 

                     00年五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