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关于采取有力措施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4-03-31浏览次数:2462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教育局、江汉油田教育实业集团,各高等学校(有关研究生招生单位):

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的通知》(教监厅[2013]2号)要求,现将采取有力措施做好2014年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执法监察工作通知如下:

一、硬件设施检查到位。保密室达标率达到100%,标准化考场使用率达到100%,作弊防控系统、视频及网络监控系统能够正常使用,考点配足配齐第二代身份证识别仪、信号屏蔽仪、金属探测仪等防范设备,

二、保密制度落实到位。有完备的考试安全保密制度,层层签订安全保密责任书,落实涉密人员审查、教育、培训工作。

三、巡考检查到位。全国统一考试及各招生单位复试期间,相关高校纪检监察和招生部门,要通过考试指挥平台视频监控和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全程监控,省教育厅组织巡考小组进行实地抽查。

四、重点环节监督到位。招生单位要严格按照国家硕士研究生招生政策规定进行招生,不得出台与国家招生政策相违背的招生办法,绝不允许“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加强对命题教师的审查管理,参与考研培训和个人辅导的教师不得参加命题;试卷扫描数据光盘、考试成绩数据光盘按同等密级设密并及时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备存;阅卷现场进行全程录像,录像报高校纪检监察部门备查;建立完善复试考官现场抽签机制,有条件的招生单位对复试过程进行全程录像监督。

五、信息公开到位。及时、充分、规范地公开招生简章、招生计划、复试办法、复试名单、复试成绩、录取办法等重要信息;全面公示拟录取名单,未经公示不得录取;严格规范推荐免试、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单独考试、破格录取等特殊类型录取考生的工作程序,必须进行信息公开。

六、查处机制落实到位。省高校纪工委和高校纪检监察部门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对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要及时进行调查处理和回复,对典型案例进行曝光。

七、责任追究到位。对失泄密、利用职权徇私舞弊、公职人员失职渎职和其他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案件,涉嫌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依法严惩;对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发生问题并造成严重后果负有领导责任的,依法依规实施问责。

八、再监督到位。考试管理部门和高校的纪检监察部门,要对相关部门履职情况进行再监督,对未及时发现和纠正相关部门违规违纪问题而造成严重后果的纪检监察部门,要严肃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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