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 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05-10浏览次数:3532

中国教育报讯(记者 焦新)4月21日,受教育部党组委托,教育部党组成员、中央纪委驻部纪检组组长王立英同志带领人事司、直属司、监察局等有关司局主要负责人,专程前往武汉,召开了武汉地区部属高校领导干部会议、部属高校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专题会,组织传达学习、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进一步推动高校加强反腐倡廉建设。

  在武汉地区部属高校领导干部会议上,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中央巡视组的情况通报以及意见建议。王立英向部属高校领导干部简要介绍了教育部党组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的有关举措和下一步设想,并代表部党组对高校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指示精神,贯彻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的意见》提出明确要求:一要认真贯彻实施《廉政准则》。高校要组织开展《廉政准则》学习教育活动,认真查找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并在完善配套制度上下功夫。二要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并重,正确处理惩治和预防的关系。三要加强监督,建立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岗位工作层面,要做好风险排查,加强风险防范,在源头治理上下功夫。要紧紧抓住腐败现象容易滋生的重点领域、热点部位、关键环节,严把工程建设关,严把财务关,严把招生关,严把领导班子决策关。在领导干部层面,要加强权力运行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四要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高校党委、行政要重视和支持查办案件工作,纪检监察部门要敢于办案、善于办案,严格依法依纪办案。要建立健全查办高校案件工作协调机制,发挥各自职能作用,形成整体合力。五要切实提高制度执行力。要加强制度建设的组织领导,加大制度的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领导干部要做执行制度的表率。

  在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武汉大学党委书记李健,华中科技大学校长李培根,华中师范大学校长马敏,武汉理工大学党委书记刘伟,中国地质大学(武汉)党委书记郝翔,华中农大党委书记李忠云,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党委书记徐敦楷先后发言。大家介绍了各自学校反腐倡廉工作有关情况,并就加强高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了广泛的交流。王立英代表部党组着重强调了五点意见:一要不断提高高校领导班子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尤其要抓好“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有效实施,提高民主、规范、科学决策水平和治校能力,防止个人专断和决策失误。二要进一步加强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教育。要引导高校领导干部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提高抵御风险能力。三要加强制度建设。要按照胡锦涛总书记重要讲话的要求,紧紧围绕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等工作,加快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实施纲要所确定的各项制度,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教育制度、监督制度、预防制度、惩治制度建设,努力形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四要贯彻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高校党委书记、校长要提高认识,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切实把反腐倡廉工作摆在重要位置,与高校业务工作深度融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尤其要加大检查考核和责任追究力度。五要加强对干部的监督管理。要认真落实中央《关于从严管理干部的意见》,坚持从严治党方针,敢于管理、善于管理,对干部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对干部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使干部不犯错误少犯错误。领导干部本身也要自我约束、自我管理,严格规范从政行为,始终保持清正廉洁。

  在武汉大学反腐倡廉工作专题会上,王立英会同湖北省纪委、湖北省委高校工委、武汉大学就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进行了专题研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