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级有关高校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和意见,结合近期教育部通报的四起高校科研经费使用违法违纪典型案例,我校于 科研处余新明处长解读了教育部、财政部、学校关于科研经费管理的有关规定和意见;财务处于敏处长指出了科研经费管理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并重申了经费报销需注意的事项;纪委副书记刘义贤就落实两个责任,加强科研经费管理提出了具体意见。 纪委书记代飚最后作总结发言,提出了召开本次会议的意义:中央、省、市、学校都出台了许多有关科研经费使用的规定和意见,近来,中纪委、省、市纪委高度重视高校学术腐败和科研经费的管理。代飚同志要求科研处、财务处和校纪委履行好职责,把好关,按规定审批、报销、监督,同时强调对违法违纪行为决不手软,严肃追究当事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与会领导充分肯定了学校科研工作成绩,提出在科研项目管理上要付出更大努力。 校纪委(监察处、审计处)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