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
国庆节、中秋节将至,为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杜绝“节日腐败”,为党的十九大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市纪委下发了《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就进一步严明纪律,坚决防止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反弹,提出了明确要求。
请各单位加强对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把国庆、中秋期间廉洁自律、纠正四风作为一项政治任务,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落实,务必将精神传达到每一位教职工,引导全体教职工模范遵守,营造风清气正的育人环境和校园氛围。学校纪委将进一步加强监督工作,对违规违纪行为将按规定严肃查处。
附:市纪委《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共江汉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
关于严明中秋国庆期间纪律要求的通知
中秋、国庆节临近,为进一步严明节日期间纪律,持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喜迎党的十九大召开。现就“两节”期间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遵守廉政规定。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自觉做到“九个严禁”:严禁违规用公款购买赠送月饼等节礼;严禁收送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或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等;严禁公款旅游或变相公款旅游;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参观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人员;严禁违规组织节日庆典活动;严禁违反规定滥发津贴补贴或福利;严禁公车私用或违规借车租车;严禁组织参加“带彩”娱乐活动;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二、增强政治意识,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各单位党委(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把抓好中秋、国庆节期间纠正“四风”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往深处抓、朝实处做,锲而不舍,不断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要专题安排部署,及时向党员干部打招呼、发信号、提要求。要加强教育引导,结合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化党章党规党纪教育,营造遵规守纪的节日氛围。要严格监督管理,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做到真抓、真管、真担当,真严、真查、真问责。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带头执行纪律作风建设相关规定,当好廉洁自律的表率。
三、强化执纪监督,严格责任追究。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盯中秋、国庆重要时间节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要畅通举报渠道,充分用好市纪委网站“四风”举报专区、廉洁武汉APP、“随手拍”、信访举报投诉电话等举报渠道,方便群众实时举报,接受群众监督。要加强监督检查。节日期间是“四风”问题的高发期,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协调财政、税务、工商、旅游、公安交管等有关职能部门开展违规发放收送月饼等节礼、公款旅游、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违规公务接待、违规财务报销、公车私用等“六个专项检查”活动,严肃查纠一批违规违纪问题。要严肃执行纪律。对节日期间顶风违纪,不收敛、不收手的,一律严肃处理,受到党纪政纪处分的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持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要严肃追责问责。结合贯彻落实《湖北省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四风”问题多发频发的区和单位,既要追究直接责任,又要追究领导责任;既要追究主体责任,又要追究监督责任。对于纪检监察机关该问责而不问责的,也要严肃问责。
节日期间,对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可通过以下三种渠道,进行投诉举报:监督举报电话:027-82624205;武汉市纪委网站:www.whdi.gov.cn;手机客户端:武汉纪委移动端APP。
中共武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