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端午节将至,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六条意见和市“十一条禁令”,切实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弘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优良传统,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杜绝“节日腐败”。现就有关纪律和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明纪律要求。严禁以节日之名收送现金、购物卡、支付凭证、电子红包及各种有价证券;严禁以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或其他娱乐活动;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活动;严禁以任何名义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违规开支工会经费;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消费;严禁借婚丧嫁娶、乔迁履新等事宜大操大办、借机敛财;严禁将相关费用转嫁、摊派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或有关个人;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和“带彩”娱乐活动;严禁公车私用和不按规定停放,以及其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
二、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各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坚守责任担当,落实主体责任,把严明节假日期间有关纪律要求作为巩固深化作风建设成果的重要举措,立足早部署、早提醒、早检查、早处理,坚持力度不减、尺度不松、节奏不变,保持正风肃纪的高压态势。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出现的问题要敢抓敢管,严抓严管,真抓真管,确保“五一”、端午节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全市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既要以身作则,模范遵守各项纪律要求,又要管好班子、干部队伍以及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坚决防止在遵守纪律上打折扣、作选择、搞变通,切实以严的标准、严的举措保证各项纪律要求落到实处。
三、开展“四项”检查活动。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与公安、审计、税务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继续通过集中检查、专项检查、明察暗访等方式开展监督检查。在此基础上,按照全省统一部署,集中开展“四项”检查活动:一是由市公安交管部门牵头,借助公安机关“天眼”系统,配合现场明察暗访,开展一次公车私用检查,重点检查酒店饭店、娱乐场所、商场超市附近公车私用情况;二是由市税务部门牵头,结合票据报销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开展一次大型商场超市、宾馆酒店、娱乐场所发票底联检查;三是由市总工会牵头,开展一次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四是由市公安治安部门牵头,开展一次党员干部“带彩”娱乐活动检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开展集中检查活动作为加强作风监督的重要内容和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实施方案,督促有关职能部门切实履行职能,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形成整治“节日腐败”的合力。
四、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畅通监督举报渠道,除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受理来信来访等常规形式之外,还要广泛利用“大数据”、“两微一端”等信息技术手段,深挖细查隐形变异“四风”问题,紧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等重点人员,二级机构、企事业单位、乡镇站所等薄弱环节,全面开展“四风”问题监督检查,做到小错提醒、动辄则咎,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不断强化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要加大查处和通报力度,对顶风违纪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典型案件一律点名道姓通报曝光。要实行“一案双查”,在依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五、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广泛利用新闻媒体,发信号、打招呼、明纪律、督履责,将集中检查的消息公之于众。要加大宣传报道,协调有关媒体记者与检查组一起行动,现场报道、同步宣传。协调媒体广泛开办廉洁过节专栏、专刊、专页,积极开展深度报道,专题报道,话题讨论、跟踪等,形成作风监督的强大声势,营造廉洁过节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