树立“三种意识” 做到“为官有为”
机电学院 陈敏
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6月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说:“要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让每一个干部都深刻懂得,当干部就必须付出更多辛劳、接受更严格的约束。没有这样的思想准备和觉悟,就不要进入干部队伍。”广大党员干部如何适应新时期从严治党、从严治吏,在“为官不易”成为常态下,做到为官有为呢?我觉得,关键要引导党员干部树立“三种意识”。
树立“官员也是百姓”的为官意识。
中国自古就有“学而优则仕”的官本位思想,虽然古代官僚也提倡民贵君轻、为官要勤政、清廉,但从“父母官”的称谓就可以看出官员与百姓的不平等。中国共产党代表着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的宗旨,中国共产党除了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没有自己的特殊利益。所以,中国共产党的党性与人民性是一致的,坚持党性就是坚持人民性,坚持人民性就是坚持党性。当下,一些官员由于中央铁拳治腐,权力受到了应有的约束与监督,便感叹“为官不易”、“官不聊生”,甚而奉行“为官不为”,实质上是权力观的错位,是“当官做老爷”的封建腐朽思想在作怪,是贪官不好贪了,庸官不好混了,懒官不好做了。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党员干部要转变“官”念,秉持百姓心态。
要敬畏权力。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是由于人民的信任和委托而让渡出来的。所以,党员干部应摆正心态,消除自我优越感和特权意识。要认识到执掌社会公器、人民公权,就意味着要承担比普通人更高的要求、更重的责任、更严的监督。“为官不易”,是公共权力回归本位。要铭记习近平总书记“权为民所赋、权为民所用”的告诫,以高度的责任感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决不能有特权思想,更不能把权力当成谋取私利的工具。
要贴近群众。党员干部“吃百姓之饭,穿百姓之衣”,自己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通一员。要有“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的为民情怀,心中时刻装着群众,乐交百姓朋友,常走群众亲戚,了解群众心声,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要把基层、一线当课堂,拜群众为老师,从群众中寻找破解工作难题的办法,汲取攻坚克难、改革创新的智慧和力量。
二、树立“不为亦是失职”的进取意识。
常言道在其位谋其政。党员干部不论职务高低,在其领导岗位上,就应当守土有责、履职尽责,担起自己职责范围内该当的责任。如果占着位子,没好处就不理事、有风险就不干事,浑浑噩噩混日子,还不如当一天和尚撞一天钟。为官不易,不能为官不为。党员干部要有“一日不为、三日不安”事业心和责任感,自觉担当,主动作为。
要有勇气担当。习总书记曾指出:是否具有担当精神,是否能够忠诚履责、尽心尽责、勇于担责,是检验每一个领导干部身上是否真正体现了共产党人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方面。党员干部要有“为官避事平生耻”的担当之志,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敢于啃“硬骨头”。面对大是大非敢于亮剑,面对矛盾敢于迎难而上,面对失误敢于承担责任,面对歪风邪气敢于坚决斗争。
要有本事担当。俗话说艺高人胆大,有了硬本领才能真担当。当前,本领恐慌和能力不足,是我党和党员干部面临的问题之一。党员干部要努力学会用战略思维、辩证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底线思维来观察和分析问题,不断提高科学决策的能力。要练就调查研究的基本功,“身入”基层,“心到”基层,在总结实践经验中深化规律认识,提升抓工作的预见性、主动性和实效性。要发扬钉钉子的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脚踏实地,推动工作。
三、树立“依法用权”的法治意识。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努力建设法治中国,以更好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作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要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增强全民法治观念,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依法治国理念的全面推进,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必须树立法治意识,重视运用法律思维和法治方式。
要严格执法。党员干部带头学法、用法、守法,把党纪国法作为从政为官的根本遵循,不碰“红线”,不触“雷区”,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言必合法,行必依法。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从政等各项纪律要求,坚持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做到清正为官、清白做人。
要自我约束。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党员干部对待权力,要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始终不放纵、不越轨、不逾矩”、“要增强底线思维,加强自我约束。”“堤坝毁于蚁穴。”人生之堤要稳固坚挺,必须加强自我修炼、防微杜渐。党员干部要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终身必修课,补足“精神之钙”,练就“金刚不坏之身”。要敬畏法纪以自重,心怀法纪以自律,慎权慎独慎微,做到“心不动于微利之诱,目不眩于五色之惑”。要择善交友,见贤思齐,坦坦荡荡做人,清清白白为官,永葆共产党人的本色。
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 陈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