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查表(供下载)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09-11-19浏览次数:4075

序号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因素及说明

自评分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江党办 [2009]19号)规定的内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的责任,完成“责任分解”规定的任务。

10

一项未完成扣0.5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与下设有二级单位的签责任书;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

未与二级单位签责任书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一次的扣0.5

 

3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完成各项教育内容,处级干部受教育面达100%,其他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

15

一项未完成扣0.5

 

 

 

4

坚持集体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重大问题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

10

重大问题未经集体讨论及重点部位发生问题被查处每起扣1.0

 

5

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公款用餐“六条禁令”、禁止党员干部赌博和“带彩”娱乐、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

10

发生问题被学校查处扣0.5;被上级查处、以及被上级批办、督办查处每起扣1.0,

 

 

6

招生、采购、招标、职评、人事招聘、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

严格遵守招生、考试、文凭发放、职评、人事招聘、科研项目管理、基建维修(装修)招标、图书教材采购、仪器设备及大宗物资政府采购等规定。

10

发生违反规定的问题,被查处的每项扣1.0

 

7

经费管理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公开

经费管理收支两条线,严禁违规收费、严禁设立“小金库”;按时进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并及时上报报表。

10

违规收费及设立“小金库”问题扣1.0;未按时上报公款接待用餐报表的每起扣0.5

 

8

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

结合年度总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责,并按时填报有关表格。

10

未按规定述职、述廉、述责和上报表格的,发生一人扣0.5

 

9

遵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单位和部门受到通报批评。

10

发生一起扣1.0

主动查处的不扣分。

 

10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其他任务

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等方面工作。

5

未认真落实的每项扣0.5

 

 

 

 

 

 

 

注:有特色工作作为加分项目,最高加分2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