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内 容 评分标准 分值 扣分因素及说明 自评分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和《2009年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江党办 [2009]19号)规定的内容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规定的责任,完成“责任分解”规定的任务。 10 一项未完成扣0.5 2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到基层,定期分析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领导班子成员责任分工明确,与下设有二级单位的签责任书;每学期至少分析研究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10 未与二级单位签责任书的、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缺一次的扣0.5 3 党风廉政建设宣传教育活动 完成各项教育内容,处级干部受教育面达100%,其他党员干部受教育面达到90%以上。 15 一项未完成扣0.5 4 坚持集体决策机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现象 重大问题经过集体讨论决定,加强重点部位和环节的监管。 10 重大问题未经集体讨论及重点部位发生问题被查处每起扣1.0 5 领导干部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 无违反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规范公款用餐“六条禁令”、禁止党员干部赌博和“带彩”娱乐、因公出国(境)及公务用车管理有关规定。 10 发生问题被学校查处扣0.5;被上级查处、以及被上级批办、督办查处每起扣1.0, 6 招生、采购、招标、职评、人事招聘、科研项目管理等方面 严格遵守招生、考试、文凭发放、职评、人事招聘、科研项目管理、基建维修(装修)招标、图书教材采购、仪器设备及大宗物资政府采购等规定。 10 发生违反规定的问题,被查处的每项扣1.0 7 经费管理规范、公款接待用餐公开 经费管理收支两条线,严禁违规收费、严禁设立“小金库”;按时进行公款接待用餐公示,并及时上报报表。 10 违规收费及设立“小金库”问题扣1.0;未按时上报公款接待用餐报表的每起扣0.5 8 处级领导干部述职、述廉、述责 结合年度总结,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责,并按时填报有关表格。 10 未按规定述职、述廉、述责和上报表格的,发生一人扣0.5 9 遵守党纪政纪和各项规章制度 个人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单位和部门受到通报批评。 10 发生一起扣1.0 主动查处的不扣分。 10 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其他任务 认真落实上级交办的党风廉政等方面工作。 5 未认真落实的每项扣0.5 有 特 色 工 作 注:有特色工作作为加分项目,最高加分2分。